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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科迪乳业股票索赔案倒计时!重整事项完成,受损股民抓紧诉讼。(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3年4月,联合投资人商丘市发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农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4月24日,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迪乳业)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2021年9月22日,科迪乳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科迪乳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科迪乳业《2016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科迪乳业未按规定履行2016 年至2019年有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科迪乳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科迪乳业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4年9月21日,受损股民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根据科迪乳业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小额普通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若5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权方同意按照50万元债权清偿,给予一次性清偿。科迪乳业重整事项完成,有利于受损股民的索赔诉讼。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科迪乳业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管辖法院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买入科迪乳业股票,且在2019年8月1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科迪退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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