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 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郭冀川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在2024年至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
上海钢联分析师徐向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型电力系统的“新”主要体现在新能源电力的开发、输送和新的用电场景配套上。虽然我国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量逐年提升,但电网的智能化水平和调峰调频能力尚需提高。通过加强电网建设和管理、发展储能技术、完善政策体制和经济激励等措施,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新能源发电的可持续发展。
为支持我国新能源电力的输运使用,《行动方案》提出,开展电力系统稳定保障行动,包括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推进构网型技术应用、持续提升电能质量等任务。
在提升新型主体涉网性能方面,《行动方案》提出,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型储能等快速发展的实际,制修订并网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合理提高新型主体对频率、电压扰动的耐受能力和主动支撑调节能力,加强并网检测,确保涉网性能达标,源网荷储协同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水平。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开展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攻坚行动。具体来看有两方面任务:一方面是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要,通过有序安排各类电源投产,同步加强送受端网架,提升送端功率调节能力,有效提高在运输电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另一方面是开展新增输电通道先进技术应用。优选一批电力规划明确的“沙戈荒”大基地和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送出通道,在保障送出通道电力供应能力的前提下,依托先进的发电、调节、控制技术,开展新型交直流输电技术应用,有效降低配套煤电比例,实现高比例或纯新能源外送。
在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用好常规调节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新型储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针对部分地区短期内新能源快速发展、系统调节需求快速提升的实际,科学开展调节能力需求分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布局一批共享储能电站,同步完善调用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提升系统层面的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科技的进步,储能技术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先进的储能技术能够显著提升电力系统效率,降低成本,从而增强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开展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等需求,利用当地源荷储资源,建设一批虚拟电厂。建立健全虚拟电厂技术标准体系,完善虚拟电厂的市场准入、安全运行标准和交易规则,常态化参与系统调节,提升电力保供和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洛克资本合伙人李音临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拟电厂可以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需求侧响应、辅助服务等多种方式获取收益,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完善,虚拟电厂的盈利模式将更加多元化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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