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28 日消息,博主“小蒜苗长”今日在小米法务部发布声明之后发文称,小米法务部的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我接受法院的判决,但不接受小米的这种声明。

IT之家附博主微博原文如下(原文内容较长,采用截图形式展现):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1张

博主还称,在看了小米的声明之后,“选择第二个,希望北京互联网法院能将完整的判罚公布出来”。图片中重点内容:如被告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本院将依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次判决书主要内容。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2张

该博主还公布了此前与小米在长沙打过的官司部分内容,并称小米在长沙撤案,转向北京互联网法院重新起诉。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3张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4张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5张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6张

博主“小蒜苗长”:小米法务部声明存在断章取义之嫌  第7张

IT之家此前报道,法院已对小米与“小蒜苗长”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构成侵害小米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并连续 7 日向小米公开道歉,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 5659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