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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002092)投资者索赔案在向法院提交立案后出现进展,法院已对提交部分立案“审核通过”,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5月17日晚,中泰化学(002092)公告,2024年5月1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三)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10日到2024年3月21日之间买入中泰化学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中泰化学维权入口)
除了中泰化学索赔案被法院审核通过,许峰律师代理的邦讯技术(300312)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此前已有部分案件已获得胜诉,律师团队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2年1月7日,邦讯技术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决定书载明,邦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照前期判决,在2017年6月14日到2020年6月17日之间买入邦讯技术股票,并且在2020年6月17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发起索赔。(邦讯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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