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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深圳美丽生态(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源创盛”)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3号)。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两类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5月6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3年11月3日,美丽生态就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佳源创盛立案。并且在此之前,美丽生态及其控股股东佳源创盛就因为信披违规多次被出具监管函。根据本次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中,经查明,美丽生态、佳源创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佳源创盛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佳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佳源”)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其中,2022年5月9日,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持有的约1.26亿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累计超过5%。次日,美丽生态董事长陈飞霖、时任董事会秘书念保敏知悉前述股份冻结事项。此后,佳源创盛及浙江佳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陆续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登公司”)查询获悉相关冻结事项。佳源创盛要求美丽生态暂不披露上述冻结事项。2022年7月19日起,美丽生态陆 续向佳源创盛发函11次,以核实相关股份被冻结情况,10月21日,佳源创盛回函确认。10月22日,美丽生态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冻结事项予以披露。(二)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2022年5月6日,美丽生态与其控股子公司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资产抵债协议》,约定以公司位于深圳市振兴路的框架结构标准厂房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对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的债务。该项交易将产生资产处置收益216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5.06%。公司直至2023年4月28日才发布公告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予以披露。深圳证监局认定,美丽生态和佳源创盛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陈飞霖、念保敏、美丽生态总经理周成斌和佳源创盛董事沈玉兴对此负有责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受损投资者,可发起索赔:(1)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5月6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美丽生态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信本股民索赔”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美丽生态:(1)于2022年5月12日-2022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2年10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2年5月6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美丽生态维权入口)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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