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鹏欣资源(维权)股票索赔案倒计时!二审终审胜诉,受损股民抓紧诉讼。(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1年12月24日,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欣资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鹏欣资源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子公司鹏欣刚果金(钻)矿石交易中心与VICENT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销售退货协议》,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鹏欣资源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鹏欣资源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3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鹏欣资源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买入鹏欣资源股票,且在2019年4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鹏欣资源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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