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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针对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1)、于2020年04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针对2024年8月证监会立案调查】于2024年08月02日(含当天)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二、特别提醒:002313日海智能(维权)于2024年8月2日晚间公告,【公司】即再次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受损股民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
三、002313日海智能涉嫌违法违规始末:
2023年7月12日晚间,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8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2023年11月27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27号)。
2023年12月05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19号)。
2024 年 1 月 2 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 号)。
2024年8月2日周五晚间,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送达 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427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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