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不严;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被罚款60万元。

  汤治芳(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三查不严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秦艳(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杨远荣(时任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副行长)对龙里国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三查不严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被罚6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 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  第1张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被罚6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 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  第2张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被罚6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 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  第3张

龙里国丰村镇银行被罚60万元:贷款三查不严 董事会、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及监事履职不到位  第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