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2日,网上出现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一处工地占用城市绿地的告示牌显示占用期限至2099年12月31日的消息,引发了公众对于占用时间长度的讨论。对此,园山街道工作人员于9月23日回应称,告示牌上所标注的时间并非错误,其实际含义为永久占用,且街道办已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申请。

  该占用绿地的告示牌明确指出,占用单位是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具体占用范围位于金源路和荷康路之间,占用面积为146.5平方米,占用期限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2099年12月31日止,共计75年。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由于政府工程需要永久占用城市绿地时无法明确标出一个具体年限,因此通常采取将占用年限统一至本世纪最后一年的做法,即2099年底,实际上就是永久占用的意思。

  此事件提醒我们,对于公共绿地的占用及其时限,公众有权了解详细信息,并且政府部门在执行占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保证信息的透明和准确,以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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