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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卓朗科技(维权)属于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司主要面向智能制造和智慧城市等领域为企业、政府和各类组织提供安全可信、稳定可靠、智能开放和有竞争力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客户创造价值。
202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003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47号):一、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 万元、48,912.89 万元、33,861.50 万元、65,612.78 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二、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9年9月19日,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恒泰汇金以名下27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7.02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抵押物认定价值为4.91亿元,占2019年、2020年年末卓朗科技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71.89%、14.82%。对上述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也未在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索赔条件:在2020年4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3月15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卓朗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刘彦梅律师专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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