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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1月2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600634)虚假陈述案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再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

  许峰律师代理的富控互动股民索赔案此前已多次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并获得立案,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该案目前诉讼时效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月倒计时。(许峰律师专栏)

  2021年12月31日,富控互动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富控互动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二、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三、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 

  证监会认为,富控互动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规定。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4年4月30日到2018年1月19日之间买入富控互动股票,并且在2018年1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但需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过期作废”。(退市富控维权入口)

  除了富控互动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提交立案,同属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的天宜上佳(维权) (688033)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

  许峰律师前期代理的天宜上佳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4月26日晚,天宜上佳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杨铠璘、章丽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天宜上佳公司于2024年3月8日知悉,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实施留置。天宜上佳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上述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4年3月12日到2024年3月15日之间买入天宜上佳股票,并且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提起索赔。(天宜上佳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富控互动(600634)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天宜上佳 (688033)索赔案持续推进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