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答记者问。
8月20日,欧委会进行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回应称,中方多次指出,欧方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预设结论,在调查各环节的做法均违背其承诺的“客观、公正、非歧视、透明”原则,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是以“公平竞争”为名行“不公平竞争”之实。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并指出欧方对中国电动汽车设限将扰乱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损害欧盟消费者利益,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欧方此次公布的终裁披露并未充分吸纳中方意见,仍坚持错误做法,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扭曲调查结果。该终裁披露是基于欧方单方认定的“事实”,而非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中方对此坚决反对、高度关切。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6月底以来,中欧双方基于事实和规则,就本案开展了十余轮技术磋商。中方一直本着最大诚意,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与欧方妥善处理贸易争端,希望欧方切实与中方相向而行,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加快探讨妥善解决方案,用实际行动避免贸易摩擦升级。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欧盟委员会披露的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显示,对拟议税率进行小幅调整:
比亚迪:17.0%(此前为17.4%)
吉利:19.3%(此前为20%)
上汽集团:36.3%(此前为38.1%)
其他合作公司:21.3%(此前为20.8%)
其他所有非合作公司:36.3%(此前为37.6%)
此外,还决定对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实施单独关税税率,现阶段定为9%;
同时,欧盟委员会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责编:万健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