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8 月 23 日发布有关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的通知】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印发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发展鼓励清单、负面清单和项目公司业务正面清单的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鼓励清单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涵盖农林牧渔、新能源等 27 个产业中的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装备。负面清单重申禁止性业务领域要求并明确新老划断原则。正面清单增加集成电路和算力中心设备。《通知》要求金融租赁公司根据鼓励清单调整业务规划,避免盲目投资导致产业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要严格执行禁止性业务领域相关规定,对项目公司租赁物范围实施正面清单管理。金融租赁公司每年要定期报告鼓励清单落实情况,积极落实且成效良好的将纳入监管评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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